贺华同志,女,1976年5月出生,研究生学历,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专业,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贺华同志大学毕业后到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工作至今,现在调解速裁服务中心从事民事审判工作。
二十多年的基层法院工作经历,十多年的法官职业生涯,贺华在成长历练的同时,也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,更收获了沉甸甸的成绩和荣誉。十一年来,她审结各类案件3000余件,调撤案件数始终名列前茅,连续数年被省市级法院评为调解能手、办案标兵、先进个人。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,无论岗位怎样变化,她始终恪守“以公心保证公平,用大义捍卫正义”的坚定信念,做到爱岗敬业,任劳任怨,廉洁自律,她勤于思考、善于总结,表现出优秀的思想素质和出色的工作能力,用自己的一言一行,时时处处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,最大限度地让人民满意。她认为公正是塑造法官形象的支柱,是展示司法魅力的亮点,对公正的崇尚,不仅仅是在司法理念的层面上,更应当注重对公正的实践,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具有同等的魅力。她严把程序关,以公开促公正,所办案件无一件引起矛盾激化,真正做到事实清、证据明、裁判公、人心服,以过硬的审判能力、丰富的审判经验、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和不知疲倦的勤奋精神,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处理各种民事纠纷。
因突出的调解能力、尽责的工作态度,2017年年末,凌河区法院调解速裁服务中心成立伊始,贺华就被选定为开展调解速裁工作的最佳人选。面对调解速裁中心大量的民事纠纷,她凭借过硬的审判能力和丰富的审判经验,快速精准甄别,高质高效办案。2018年-2020年共审结民事案件1516件,其中调撤案件1209件、调撤率79.75%。
勤学善总结,用情呼唤理性回归。怎样在家事纠纷中更好的维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?贺华通过多年的勤学思考,自有一套准则。比如妇女弱势群体的地位认定问题上,她认为妇女为了照顾家庭和子女,有的放弃了工作的机会,离婚后想要生存和发展,必须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,在财产分割上必然要多倾斜。比如家暴的证据固定上,她会仔细阅看公安部门调取相应的报警记录、出警记录和调解笔录,尽可能走访居委员、妇联、邻居,并将施暴者的书面保证、悔过书,有旁证支持的视听资料、网络聊天、微博等电子信息采纳作为认定家暴的证据,坚决不让施暴者逃脱责任。她审理过一起比较严重的家暴案件,男方坚决否认施暴行为,她谨慎审查证据,发现男方有6次殴打女方行为,曾出具过保证书,当时出警的民警还在保证书上做了见证,女方保留了家暴后的照片和就医记录。得知不能抵赖,庭审时男方愤怒的大放厥词,威胁要敢认定家暴,就不让她好过。她顶住压力,坚决认定存在家暴行为,并判付精神抚慰金,严惩伤害妇女权益的行为。在案件的处理方法上,贺华深知生硬的判决可能会激化矛盾,据此琢磨出了“以解开心结疏导人、以情感交流打动人、以依法说理劝解人”的“三步调解法”,用真情换真心,用春风化细雨,让当事人或握手言和,或好聚好散,不至于伤人伤己,更伤害子女。
履职更担当,用心谱好维权之曲。在审理民事案件同时,贺华深知妇女儿童维权之路任重道远,妇儿维权意识虽然已经启蒙,但如何自救、有关部门如何施救还有很多空白。她在审判工作之余,主动加强与市、区妇联的沟通协作,积极参加党员活动日及“法律进社区”等普法活动,用审判实例宣讲妇女、儿童维权法律知识,引导妇女儿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2018年11月,她受锦州市妇联邀请,为全市200多名干部做“妇女儿童权益保护”专题培训,受到热烈欢迎。很多妇女干部在培训时踊跃提问交流,有的干部询问遇到家暴如何求助,有的干部甚至受到鼓舞,敞开心扉说出了自己的家暴遭遇,也让贺华明白了只要有更多的人愿意担当,一定能用爱撑起守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天空!2018年贺华被评为锦州市“平安家庭”创建工作先进个人、2019年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。
贺华同志以出色的工作,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,履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