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凌河法院审结一起涉小微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案件,在原告锦州某汽车租赁公司胜诉后,法院通过“一站式”快速为其办理胜诉退费。这也是《辽宁省减轻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的若干措施》出台后,我院首起“一站式”办理小微企业胜诉退费的案件。
为实现“让当事人诉讼费交退少跑腿”,更好地优化辖区营商环境,凌河法院党组第一时间建立“一站式”诉讼退费机制,设立胜诉退费专项窗口,安排专人负责收退费服务,立案工作人员指导当事人提交胜诉退费确认单后,通过内部全链条衔接,一站式为当事人办理胜诉退费相关手续,保障一次性办结胜诉退费。
本案中,原告汽车租赁公司系我市小微企业,受疫情影响,企业经营出现困难。2022年2月,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受理案件,经过开庭审理,在宣判时承办法官根据判决书中写明的诉讼费承担情况,向双方当事人阐明了胜诉退费的相关事宜---作为胜诉方的原告在判决生效后即可办理诉讼费退费手续,作为败诉方的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应及时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,否则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。4月16日,判决生效后,经本院督促履行,被告刘某主动退还了原告汽车租赁公司在起诉时预交的诉讼费用。有鉴于此,我院主动联系原告企业,在其向立案庭递交胜诉退费手续后,快速为其“一站式办理退费”,得到了当事人的满意与认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