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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河区人民法院开展“认清非法集资,守好百姓钱袋子”主题宣传活动
  发布时间:2023-03-17 10:17:37 打印 字号: | |

      

     新春佳节是万家团聚的日子,也是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发阶段,为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态势,提高辖区群众的金融知识水平、风险识别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,用实际行动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,让群众过一个安全、祥和的春节,凌河法院在春节前后开展了以“认清非法集资,守好百姓钱袋子”为主题的宣传活动。



春节前后,凌河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多次走进广场、商超、银行,发放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材料,以案说法为基层群众讲解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理财陷阱和相关案例。同时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放置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彩页、运用滚动屏和电子屏宣传相关知识,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,为春节期间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



普法小知识


何为“非法集资”


非法集资,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,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,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。


当前非法集资活动常见手段


1、打着“国资”“上市”等旗号,以投资、理财、投资入股等名义,混淆公众视线,以高息为诱饵,非法吸收公众资金。

2、互联网金融、私募基金、虚拟数字、货币、区块链等名义的非法集资。一些不法企业往往虚构响应国家政策、支持国家重点产业发展的骗局,编造虚假项目,诱骗群众“抓住时机,早投资早受益”,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。

3、打着“养老”、养老保健、旅游服务等名义的非法集资。一些不法分子以养老项目或健康养生项目为诱饵,通过给老人送米面油,组织老人旅游等方式骗取老人的信任,然后通过虚假宣传、夸大收益的方式引诱老人投资。

4、投资书画古董、收藏工艺品等名义的非法集资。不法分子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,承诺约定时间内高价回购收藏品,引诱投资者购买,然后卷款跑路。

5、“农村合作社”等农业领域的非法集资。不法分子利用“农村合作社”等农业经营主体的形式,打着国家扶持、响应政策的幌子,抓住农民淳朴,缺乏金融常识的特点,把服务站设在乡镇,非法吸收农民资金。

6.“理财”类非法集资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电子黄金、投资基金、网络炒汇等新名词混淆投资理财概念,假称为新的金融产品或利用加盟、代理、专卖等经营方式迷惑消费者,使消费者失去判断能力,以达到集资的目的。



防非锦囊六记


非法集资手段花样翻新,认定难度不断加大,请您牢记以下《防非锦囊六计》,帮您守住钱袋子,过好安心年。


小恩小惠不能取,天上从不掉馅饼

高息返利要不得,岌岌可危是本金

发财致富要有道,切莫心急进圈套

投资理财需谨慎,金融资质是必须

发现苗头要警惕,维权渠道要合法

遭受损失要冷静,及时报警不拖延



 
责任编辑:凌河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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